114學年度第1學期新生及轉學生抵免學分申請 (新生請把握本次機會,逾期不予受理)
1.申請對象:本學期入學之新生、轉所生
2.申請期限:8/15(五)起至9/3(三)上班時間交至所辦
3.應備文件:
i.抵免學分申請單
ii.研究所科目學分證明(外校課程需附,本校課程免附)
iii.抵免學分確認表
iv.成績單
v.欲抵免之課程若為外校課程,請附外校課程之課程大綱,
vi.欲抵免之學分若非超修學分,請檢附肄業證明
4.學分抵免之相關規定請參考本校學分抵免辦法。
5.審查結果將個別通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