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度第1學期新生及轉學生抵免學分申請 (新生請把握本次機會,逾期不予受理)

1.申請對象:本學期入學之新生、轉所生

2.申請期限:8/17(一)起至9/9(三)上班時間交至所辦

3.應備文件:

  i.抵免學分申請書

  ii.研究所科目學分證明

  iii.抵免學分確認表

  iv.成績單

  v.欲抵免之課程若為外校課程,請附外校課程之課程大綱,本校課程免附

  vi.欲抵免之學分若非超修學分,請檢附肄業證明

4.學分抵免之相關規定請參考本校抵免學分辦法。

5.審查結果將個別通知。